2009年3月2日星期一

讨厌你的猫样

今天觉得很‘讨厌’~~ 又发现那个人在!!

每次去那个人的部落格,我会以为自己‘进错门’。为什么?因为内容总是似曾相识!无可否认,世界之大,不同的人有相似相近的生活并不奇怪,电视剧开始时也会出现这么一句:“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”。 但是,我实在无法忍受,每次我写什么,在很短的时间距离里,就会在那个人的部落格里看到相似的故事。虽然我不是天生独特,我也是过着别人过着的生活,但是,不可能每次同样的事都在同一时期发生吧?撇开生活不谈,有时候我突然间想说什么(没有任何事发生),在部落格里发布了。接着不久后的日子里,我去那个人的部落格,那个人又在写着类似的事情!不要告诉我:我们这么‘合得来’,思想这么一致!!!

对,有时候我自己也会去别人的部落格,看看别人的生活,参考一下别人的方法,但我绝对不会“你写我又写”,即使写,请尊重一下‘创作权利’好不好?如果要引述别人的话,请礼貌一点连接创作者的网址好不好?即使不想连接,可否给创作者留个言也不会要求太高吧?!

就好像我和表妹,常常在网上聊天。有时聊到兴致勃勃,她说:“姐,跟你的谈话给了我一点灵感,迟点把它们写在我的部落格哦。”这样,我绝对没有不高兴,反而很喜欢这样互相学习,互相给与灵感。 可是,我觉得那个人实在太过份——除了来我家做猫(copycat),其余的时间都当我隐形!!岂有此理!

向一朋友投诉,她说“没关系啦,不要在部落格写那个人,等下那个人不喜欢,觉得你在影射某人。”

可是,我实在不吐不快。如果可以指名道姓,我早就做了;如果可以直接责问那个人“你为什么总爱抄我?”,我早就做了。现实生活中已经很多东西不能说,难道在自己的部落格里也不能发泄一下?! 

好了,发泄完毕。



注:不要‘猜’自己是不是那只猫,只要你问心无愧,就不用对号入座。只有那只‘真猫’才心知肚明。

11 条评论:

  1. 虽然我不知道谁是‘真猫’,不过hor,我在想:难道她也有一个像晨曦那样可爱的女娃儿?她也哺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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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哇!你真的很厉害咧,竟然有人反你的版,证明你够正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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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明白你生气的原因,不过发泄完了就算,别气坏自己哦!来个笑啦!呵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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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收到你的讯息,我会去试试看。
    Thank you very much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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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我想是那只猫视你为他的创作泉源吧。 哈哈。。 别介意,不要跟这种人一般见识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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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抄一抄也不行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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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当然不行!!!我是爱相随部落格的粉丝。谁都不允许抄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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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别伤心了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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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发泄完就好了。你还有一班支持你的粉丝。加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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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希望她可以快点反省,这种人最无聊了 >.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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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发自内心的创作是不可取代的!被抄…也要是好的作品别人才会看得上眼啊~呵呵…用另外一个角度看吧! 是件好事哦 ^_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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