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7日星期一

我剪短发了


其实大概一星期前已经剪过一次,把及背的长发剪至颈项。但那始终没有让我“高枕无忧”,因为在最高温41度的情况下,睡觉时头发的汗水足以沾湿枕头!那种感觉真的不好受。再说,之前因烫发和染发的关系,大部分的头发都已经损坏。继续留下去可能只剩下一把“用久了的地拖”,毫无美感可言。星期六,又再到纱珑去剪了一个我自己觉得还蛮卡娃伊的短发。(你们觉得怎么样?还好吧?)

其实我一向来的作风,一旦不想再储长发,通常都不会对头发手下留情。一剪就是非要超短不可。毕竟头发是会再生之物,没什么舍不得的。这次已算有点例外,剪了两次才把它剪短。(虽然只在短短的两个星期里面。)

或许很多人都误解(包括之前的我)只有瓜子脸型的人才可以剪短发,其实也不然。像我这样圆脸蛋的人,短发其实不赖,总好过一头“清汤挂面”的长发,会使脸庞看起来更大。很多发型师都说我的样子很适合剪短发。如果问我自己比较钟情长发还是短发,我倒不是很介意任何一个。反正有新造型、新感觉就是。至于朋友们对我发型的评语,都是五十对五十。有者觉得我长发比较好看,有者却认为短发的我比较俏丽。最后我只能说一句:“不好意思,我总不能同时满足所有人的要求啊。”

单身的时候,是美发院的常客。其实我并不享受坐在那边让人整弄自己的头发,但我却很喜欢那种常常转换新发型的感觉。追根究底还是我那贪新鲜的个性在作怪。剪洗烫染,进一次美发院总花上马币几百元。当时一点都不觉得贵,觉得物有所值 -- 不止买了新发型,还买了新鲜感和自信心!

如果再问我同样的问题,虽然我还是很想说“如果买到美丽,为什么不值得”。但是,以我现在“无业游民”的身份,我没有资格这么说。我只会想:只要不要把我变丑,剪功不需太好,最重要价钱适宜。哈哈。这也许就是“黄脸婆”的心声了。

既然谈起三千烦恼丝,在这里我想向大家推荐一个不错的产品 ~~ Bodyshop 的Ginger洗发水。(事先声明,我并没有收任何广告费哦!)近期可能因生理起了变化,头发突然闹起“雪花”事件,令我懊恼不已。直至去了美发院,是那位美发师介绍给我的。用了几天之后,头皮削果然没有了。有头皮削烦恼的朋友,不妨试试看。:)

1 条评论:

  1. Sammie,告诉你老公:不是剪了短发的女人像安娣,是老喜欢长发女生的男人老土!;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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