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0月11日星期四

爱自己

我是个挺喜欢打抱不平的人。听起来好像是个蛮有正义感的事情,实际上却是件吃力不讨好的工作。

亲朋戚友总爱向自己诉苦。听他们述说的故事当中,往往周旋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-- 上司与下属,父母与孩子,情人或是朋友。。。等等等等。不论是任何人任何事,总之令他们受了委屈的,我还是会为他们得到“不公平对待”而不忿。 虽然说帮理不帮亲,但很多时候,感情分还是会或多或少贿赂了我这个多情的人,当然是先靠“自己人”那边站。

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应该从事教育或社会工作者行业。因为时常给人讲道理,也有很多愿意听我这冒牌专家分析的人。先是为他们的遭遇感到同情,继而就花心思时间去为他们分析所以然来。如果觉得不是他们的错,我当然会教他们如何为了自己的尊严而拼命; 反之,如果是他们自己理亏,那还用说,一定用力替他们打强心剂,改除一切令人厌恶的举动。可是我发觉,很多时候都出现了“一个愿打,一个愿挨”的情况,不论我再怎么费尽唇舌地“教育”他们,他们到最后还是对你说:“我明白,不过我做不到!”听了这句话,简直气煞我也!

其实,我这么多道理,不是光用嘴巴说,而是我的确经历过不少不开心的事情。现在雨过天晴之后,我极之愿意把自己的过去当为教材。还是那一句:我做到,为什么你做不到?

曾几何时,当我也沉沦在阴霾暗雾里时,我的一个好朋友就送了“爱自己”这三个字给我。当然我并非在三天两日内领悟当中的意义,但走了这么一段长路,我发觉,只有先懂得爱自己的人,才有资格去爱别人。那已成为了我生活上的座右铭。

其实,除了朋友送赠的这句话,我自己也有另一个“至理名言”,是专对那些执迷不悟的人说的 --

“难道你要把头撞向墙壁,我不让你撞?!” 好自为之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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