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11日星期三

踏入七个月


天气渐渐转凉,秋天就在眉睫之间。我家晨曦也踏入了她的第七个月。

虽然天天看着她,我还是觉得她长大了很多 —— 似乎比我想象中还要快!

原来时间就是在孩子的成长中不知不觉地溜走。

2009年3月10日星期二

六个月大的淑女


突然间发现,很久没有给晨曦弄漂亮的照片了。趁现在在整理照片,又来手痒一下。

拍这辑照片的时候她只有六个多月,刚刚学坐,像不倒翁一样。怎料拍照过后几天,我就发现她可以自己坐了!所以说,全职妈妈就不会错过这些黄金机会~~陪着自己的孩子过他们每个成长阶段。

所以,我还是觉得自己是幸运的、是幸福的。

2009年3月4日星期三

那一块蛋糕

昨天和 J 在网上聊天。她向我述说了她中午的经历~~

午餐过后,J 在回公司途中。

看见一个友族的妇女,抱着襁褓中的婴儿在街上乞食。看了这情景,J 于心不忍,很想给那两母子捐钱。同一时间,她脑袋里闪过“乞丐集团”这几个字——在首都已经不是新鲜事。顿时犹豫起来: 该不该给?算了,把心一横,不给。不想助长那些坏份子。

嗯,不如请她吃自己手上的那块蛋糕吧?她有手有脚为什么不去做工赚钱养孩子?是不是故意抱着孩子出来博取同情心?是的话,为什么我要送她?况且,我这蛋糕好贵的。算了。于是,她走开了。

人走开了,心还一直牵挂着刚才那件事。毕竟自己也是有孩子的呀。只是可怜那孩子。她想。不知道他吃得饱吗?她问。

不知道她是不是真乞丐,不捐钱给她。不如给她买点吃的吧,就当作是结个善缘。刚巧经过便利店,她立刻走进去。买了面包和矿泉水,然后回头去给那两母子。宝宝不会吃,但起码妈妈吃了会有母乳给宝宝喝。她想。

解决了,回公司吧。

走着走着,她还是想着那个婴孩。 不知道那个母亲会不会给孩子喝那支矿泉水?那支矿泉水是凉的,不适合给宝宝啊。不如给他买罐奶粉吧?嗯,好像很贵。还是算了。

她步行回公司,可能只需大概十分钟的时间,但她就花了更多的时间,徘徊在回公司的路上——去把自己的蛋糕给她?去给她送瓶鲜奶?还是,真的给她买罐奶粉?她的时间,仿佛就停留在那段距离,脑子和身子像在不停重播同样的画面。

最后,“好不容易”回到了公司。她很自责——为什么自己不捨得把那块蛋糕送给刚才的乞丐?还说自己是拜佛的人,连这样都看不开?好惭愧!为什么?

就是因为那份自责心,她忍不住向我数了自己的不是。

我取笑她说:“那你下次记得把那块蛋糕给乞丐咯。” 她说我幸灾乐祸,她已经很不能释怀了,我还说这样的话。 其实,我只是想舒缓她的郁闷。

我对她说:“不要再自责了,反正到最后,你都有特地给她买了面包和矿泉水啊,你不是没有同情心。再说,我认为你做得很对,不给钱,给她买吃的。”

至于那块蛋糕,我倒觉得情有可原。也许很多人都会认为:我才不会连一块蛋糕都不捨得。 但是我觉得,每个人对“贵”的定义不同。打个比喻:如果叫一个富豪捐其中一块地或一栋楼做善事,每个人觉得理所当然; 如果叫一个打工的小职员捐他/她半个月的薪水做善事,大家都会说:有没有搞错?! 哪会搞错—— 那不都是他们的“一部份”吗?

不过到最后,我还是对 J 说:如果你真的觉得很惭愧,那么,你就当着自己上了一堂课吧。既然要帮,就不要去想她是不是真的,自己出自真心就好了(我是这么认为)。至于那个“为什么我连一块蛋糕都看不开”的问题,就是你的功课了。去学习放下,去学习给。

讲起来我也好像有过类似经验:在吉隆坡的某一天,冲冲忙忙买了麦记汉堡当午餐。经过一个乞丐也曾经想过请他吃。但最后没有。理由/籍口是没有时间去给自己买另一份午餐了。当时并没有把事情放在心上。也许首都乞丐太多,也许我那时还不这么有善根。现在想起来,原来我也有我的功课。

写这篇稿,主要是这件事引发了我很多思省——给与不给,捨不捨得给。有无发现到,通常那些知足的人,才会想要‘施给’,因为觉得自己幸福,也想别人也得到幸福。如果每个人都拿着“施比受更有福”这句话来做人,那世界是不是会变得美好些。相反地,如果每个人都自私自利,那么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?

另外,就是想籍此稿,唤醒那些利用别人同情心来赚取盈利的人——不要那么自私自利,你们自己也是有家庭孩子的,你们也不希望将来有一天,自己的至亲被人当摇钱树。不是么?再说,最无辜的,始终是那些孩子。请拿出你们的良知来!

日行一善 ——

与大家共勉之。

2009年3月3日星期二

洋梨泥 Pear Puree


今天给晨曦做洋梨泥 (Pear puree)。

她吃得津津有味。看来她是个“水果人” (fruit person)。这倒不错,起码我不必担心她日后会便秘。对了,讲起便秘,她之前十一天没‘放臭臭’,第十二天终于放了,把我们家‘轰炸’得臭气冲天,但我比中六合彩更开心!因为我知道,她身体没有出状况。原来Maternal & Child Health 中心的护士并没有骗我。第二天,我就打电话去医药中心,把后天的预约给取消了。

自那天开始,晨曦的‘大事’规律似乎改变了—— 出世时一天多次,接下来逐渐减少,变成一天一或两次。再经过了这“令人担心的十二天”,她现在是差不多每三、四天才放一次。我已经不担心了。还是那一句:只要我还在哺乳她。

说回我的洋梨泥。做法和之前的金瓜泥一样。暂时我没给她合拼蔬果,因为她吃的份量还不多。

既然一样,那我还写什么呢?哦,只想告诉妈妈们一点小贴士(我自己的经验),就是做什么‘泥’都好,应该把蔬菜或水果先蒸熟,后搅拌,那么效果会比较理想。之前我就试过做马铃薯泥时,把马铃薯切块后,先搅拌(变水)后蒸熟,还算滑,但就好像没这么甜美。

直至今天,和老公在家煮西餐吃,要一些西兰花(brocolli)和胡萝卜拌碟。通常我们都是用以热水煮或烫熟的方法,但今天因为上午蒸梨,我就叫老公用那蒸锅来弄熟我们的西兰花和胡萝卜吧。结果我们都发现,蒸熟的蔬菜好像比煮熟的蔬菜来得可口,可谓‘原汁原味’。

要给宝宝们吃固体食物的妈妈们,不妨试试看做这个洋梨泥。

我试过,挺好吃的。

2009年3月2日星期一

讨厌你的猫样

今天觉得很‘讨厌’~~ 又发现那个人在!!

每次去那个人的部落格,我会以为自己‘进错门’。为什么?因为内容总是似曾相识!无可否认,世界之大,不同的人有相似相近的生活并不奇怪,电视剧开始时也会出现这么一句:“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”。 但是,我实在无法忍受,每次我写什么,在很短的时间距离里,就会在那个人的部落格里看到相似的故事。虽然我不是天生独特,我也是过着别人过着的生活,但是,不可能每次同样的事都在同一时期发生吧?撇开生活不谈,有时候我突然间想说什么(没有任何事发生),在部落格里发布了。接着不久后的日子里,我去那个人的部落格,那个人又在写着类似的事情!不要告诉我:我们这么‘合得来’,思想这么一致!!!

对,有时候我自己也会去别人的部落格,看看别人的生活,参考一下别人的方法,但我绝对不会“你写我又写”,即使写,请尊重一下‘创作权利’好不好?如果要引述别人的话,请礼貌一点连接创作者的网址好不好?即使不想连接,可否给创作者留个言也不会要求太高吧?!

就好像我和表妹,常常在网上聊天。有时聊到兴致勃勃,她说:“姐,跟你的谈话给了我一点灵感,迟点把它们写在我的部落格哦。”这样,我绝对没有不高兴,反而很喜欢这样互相学习,互相给与灵感。 可是,我觉得那个人实在太过份——除了来我家做猫(copycat),其余的时间都当我隐形!!岂有此理!

向一朋友投诉,她说“没关系啦,不要在部落格写那个人,等下那个人不喜欢,觉得你在影射某人。”

可是,我实在不吐不快。如果可以指名道姓,我早就做了;如果可以直接责问那个人“你为什么总爱抄我?”,我早就做了。现实生活中已经很多东西不能说,难道在自己的部落格里也不能发泄一下?! 

好了,发泄完毕。



注:不要‘猜’自己是不是那只猫,只要你问心无愧,就不用对号入座。只有那只‘真猫’才心知肚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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